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概念

2021年05月06日


长期以来,无论国内、国外建设工程领域,在发承包工程活动中实行工程预付款制度,一直是行业内一种通行的工程建设办法。在正式开始施工前,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预支部分工程款给承包人,以作为其施工准备和所需材料、结构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

 

然而,由于发包方付款行为在前,承包方施工行为在后,发包方预付工程款行为存在一定风险性,因此,为避免这种风险性同时保证建设工程顺利开工,工程预付款担保应运而生。


一、工程预付款担保概念


工程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但需由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其主要作用是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发包人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二、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


同其他工程担保的形式一样,工程预付款担保最初的担保形式为工程预付款保证金,而后逐渐以银行保函形式为主。201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工程预付款保证金失去其法律依据,加快担保形式上向担保保函的转变。2018年7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将保证保险纳入担保形式,预付款保证保险逐渐确立了其政策地位。这一自2012年便获批设立的险种,也加快进入市场视野。

 

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承包人将发包人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工程建设的保险。

 

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是以工程项目承包人为投保人,以工程项目发包人为被保险人,如果投保人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预付款挪作他用,则由保险公司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事后保险公司可向承包人进行追偿。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的主要意义在于防范和降低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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