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功能优势

2021年05月06日


IDI独特的保险机制,对于现有工程质量保障制度是一种补充与完善,它主要表现在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引入新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合理保险理赔服务三个方面。


一、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主体结构的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留置的时间)之间存在巨大空档期,而在现行缺乏有效经济制约手段或赔偿机制的情况下,使得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保修责任无法得到落实。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后,实现主体结构全寿命周期的质量保障,落实了主体结构质量保修责任。

 

二、引入新型风险管理机制


为保障自身利益降低保险风险,保险公司会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质量风险控制机构,应用其技术检查服务(TIS),通过设计方案把关、现场实地检查、关键节点把控等途径,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质量风险预防与评估服务。同时,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从而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三、建立合理保险理赔服务


过往因建设工程潜在缺陷导致的房屋住宅质量问题,在索赔维修过程中经常遇到各方推诿、过程耗时耗力、甚至责任主体消失等情况。而IDI通过建立保险理赔服务机制,当投保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第一时间组织维修并先行赔付,可避免因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履行维修责任不到位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

 

此外,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IDI,还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此前很多时候,当建筑出现质量问题,政府部门往往被迫成为“买单人”。而IDI的引入,则标志着保险机制开始全面融入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制度创新。


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269675000000800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1271号  浙ICP备18002574号-3  工保网版权所有 © 2014~2022

免责声明|网站地图

400-800-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