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与分类

2021年05月08日


建筑施工企业(construction company),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作为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建筑施工企业既是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主要参与主体,也是建筑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技艺与企业实力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长期实行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所谓企业资质管理,即是对建筑企业设定多项不同要求的条件,当其满足一定要求条件时,即可申请相应等级的企业资质,从而承揽对应的项目业务;当其不具有或不满足相应要求条件时,建筑企业不能开展相应建筑市场业务。

 

资质作为竞标活动的基本“门槛”,和企业的施工能力、以往业绩、企业信誉、人员状况、管理水平、报价水平、财务能力等直接相关,建筑资质等级的高低、类别直接代表着企业的竞争力和品牌优势。


一、历程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建筑业作为一个基建附属部门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内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各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的建设需求快速增加,建筑业规模与产值连年持续增长,在吸纳农村闲置劳动力、促进社会就业、带动相关产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彼时国内建筑业正处于行业初步发展阶段,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大量的行业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严重影响着建设工程质量与建筑市场秩序。为更好的把控工程质量关口,我国参照前苏联的质量管理模式,对建筑业实行企业资质管理机制。


1.资质管理制度建立


1984年3月10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布《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对建筑企业的登记注册、等级变更及营业范围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还按照专业性要求,划分为房屋、土木工程建筑及设备安装、机械化建筑两方面。


1989年5月30日

原建设部发布《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分类,共计21类42个专业资质等级标准。


1989年6月28日

原建设部发布《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志着全国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


2001年4月20日

原建设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了修改,将建筑业资质管理分为建筑施工总承包、专项承包及劳务承包三类,其中施工总承包分为13类、专项承包分为60类,并且允许企业申请其他资质。同时在全国开展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位重新认证活动。


2003年3月13日

原建设部发布《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改变了原来单一的财务指标,增加了银行授信额度和营业税指标,完善了对资信能力的考核;提高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和对设计能力的要求;提出了对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调整了企业的承包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行业壁垒,同时设定了单项合同额的下限。


2007年6月26日

原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据行政许可法减少了审批环节,取消了对企业资质的年检。


2.资质管理制度改革


从2014年开始

为解决建筑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资质改革,实现个人质资和企业资质并轨并逐步加强和完善。


2014年10月3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的通知》,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


2014年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专业承包资质由60个压缩至了36个。


2017年6月

住建部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拟删去对企业注册资本金、上缴营业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数量、设计人员、工法数量、信息化等要求。


2018年3月8日

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年7月2日

住建部发布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将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48项压缩至27项。


二、分类

 

长期以来,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都是通过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开展建筑市场业务,企业拥有的资质类别与等级,成为其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的“入场券”,直接影响着企业市场发展。从类别上来看,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主要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施工劳务”3个序列,共计48个类别。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设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设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1.地基基础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3.预拌混凝土工程(不分等级)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5.消防设施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7.桥梁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8.隧道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9.钢结构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10.模板脚手架工程(不分等级)

1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1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13.建筑幕墙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14.古建筑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15.城市及内道路照明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16.公路路面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17.公路路基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18.公路交通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19.铁路电务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2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21.铁路电气化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22.机场场道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23.民航空管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2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25.港口与海岸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26.航道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27.通航建筑物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28.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29.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30.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31.河湖整治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32.输变电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33.核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34.海洋石油工程(设一级、二级资质)

35.环保工程(设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36.特种工程(不分等级)



施工劳务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在各种等级中,按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排列,特级资质级别是最高的,三级资质级别最低。根据建筑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时必须从该类别资质的最低级别开始申请,当企业达到更高一级别资质标准时,方可申请资质升级,且资质升级只能逐级办理,不可越级。


三、分类改革

 

2020年7月2日,住建部发布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预示着国内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再次面临重要变革。依据文件规定,最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与“专业作业资质”。



施工综合资质


从整个财险领域范畴来看,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承诺,如果被保险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施工总承包资质

(设甲、乙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资质

(不分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类专业承包

建筑机电类专业承包

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

铁路工程类专业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

通用类专业承包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和工程专业承包



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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