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纠纷解析
2021年05月06日
在业主支付保证保险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常常需要对保险责任情形亦即工程款拖欠予以鉴定。工程款拖欠主要表现为发包方不验收工程、不接收工程、不接收或回复结算书、不签订结算定案等,其背后暗藏着工程质量纠纷与工程价款纠纷。
一、工程质量纠纷
保险期间常见的工程质量纠纷主要包括两种:施工过程中或竣工验收时,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建筑存在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问题;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
因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发生工程质量争议而引起投保人拒绝向被保险人支付合同款的,除非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应先向保险人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或法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或者提供已生效的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而后,保险人方可予以定损核赔,并对属于保险责任且在保险金额内的,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二、工程价款纠纷
保险期间常见的工程价款纠纷可以分为价款结算纠纷与竣工结算纠纷两种情形。
价款结算纠纷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或因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变动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而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情形。竣工结算纠纷主要针对保险期间届满工程建设项目无法竣工,或竣工结算报告引起争议的情形。
价款结算纠纷主要诉诸司法途径,一般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量计价方法/标准以及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保险人应在其中配合司法鉴定与判决。
保险期间届满工程建设项目无法竣工的问题可通过更改保险期间解决:经投保人申请并经保险人、被保险人同意,保险期间根据投保人申请的期限予以延长,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人的要求缴纳保险期间延长部分对应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