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的诞生与发展
2021年05月08日
保险公估人制度,是国际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保险中介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而后随保险业扩展发展,逐渐传播至欧洲、北美洲、大洋洲、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目前,保险公估人作为组成保险中介制度的“三架马车”之一,对保险行业市场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保险公估人的国际发展 保险公估人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一样,其诞生发展最早起源于英国保险市场,并且在1666年伦敦大火后,伴随着建筑物保险的出现而兴起与发展。 1800年,大多数火灾保险办事处都任命独立的“估价人”(公估人当时的称谓)作为其独家代理人。1867年,很多个火灾保险办事处组织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并批准通过了一张非专用估价人名单,从此以后雇佣独立公估人成为一种习惯做法。 1941年,公估人成立了自己的公估师协会,该协会于1961年成为英国特许公估师协会,标志着英国公估人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在长达几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国外公估人的规模从小到大,从兼业经营到专业经营;公估业务也从承保到理赔环节,从风险价值评估到理赔责任鉴定;公估领域更是从原本的火灾理赔,已经涉及到航空保险、责任保险、运输保险风险评估等新的领域,目前,保险公估人已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业制度体系。 二、保险公估人的国内发展 新中国保险公估人制度的发展,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彼时,我国恢复停办了20余年的国内保险业务,现代保险公估业务也开始逐渐出现,从此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 1982年,国内保险公司就已开始委托境外公估公司从事不同的公估业务,代为勘查、鉴定、评估、理算,直到1990年,新中国第一家现代公估人——保险理赔公估技术服务中心才在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成立。该机构属于商业性保险公估组织,为日后保险公估人的设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1、1993年3月,由上海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和人保上海分公司合资组建成立了上海东方公估行。 2、1994年2月,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批准正式注册成立。 而后几年内时间,国内陆续设立了多家保险公估行和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机构,如天津、浙江、广西相继设立了“北方公估行”、“浙江公估行”、“广西诚信公估行”等。这些公估机构批准设立和主管单位不统一,有的是人民银行,有的是商检局,有的是物价局等等。 1998年年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并于2000年制定了《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试行)》,首次通过正式的政策规定,规范保险公估人管理。 2000年12月,第一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在广州举行,2001年底首次核准广州、大连、北京等保险公估公司开业。2001年11月16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其对保险公估人明确规定和相关措施的适时出台,促进了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政策的日益推进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内保险公估人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到2003年末,全国保险公估人猛增到120家,较2002年增长5倍多;2004年末,全国保险公估人发展为180多家;截止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共有保险公估公司33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