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推进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
2021年09月15日
作为建筑业大省,山东省一直致力于通过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保障制度。自2017年山东省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参建各方以保函、保险、担保方式降低运营成本,相关单位不得拒绝企业以保函、保险、担保方式代替各类保证金”,工程保证保险日益成为山东省建筑业管理创新,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2018年8月,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在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2019年10月,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自2019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作,试行期限2年。
2020年3月,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承发包活动中试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工作。
2020年年7月,山东省住建厅、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自2020年8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试行期限2年。
可以看到,自2017年山东省开始探索以保险形式替代各类工程保证金,四年间先后发布多份省级政策文件,有力推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的险种试点应用工作。
结合此次《意见》内容,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包括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工程保证保险工作,山东省已初步建立起能够覆盖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全生命周期的工程保证保险保障制度。
全面推进工程保证保险管理应用
强化规范保险服务
此次《意见》发布,除了要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中全面推进工程投标、工程履约、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的市场应用,还重点对全省工程保证保险管理应用、保险服务和市场监管提出要求。
建设单位(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中明确缴纳方式、时限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已经生效的保证保险合同(保单)的,视同已经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
强化服务
在合规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开展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充足的资本偿付能力,且相关保险条款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
在保险服务方面,《意见》指出保险机构一方面应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和各险种实际,建立浮动费率机制,公平开展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机构应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切实履行赔付义务,提高服务质量。
在创新管理服务方面,《意见》要求保险机构积极推行电子保单形式。
《意见》在监管方面,提出分别对保险公司不规范市场经营服务和市场主体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等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尤其要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为保证保险推行提供便利,允许施工单位(投标人)、保险机构采用电子保单等形式进行平台数据推送共享,坚决杜绝以接口费等名义向保险机构收取费用。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自2014年在浙江温州率先试点以来,工程保证保险及其创新管理服务日益在建设工程领域发挥“代替现金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助力政务管理数字化转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守信履约,构建市场信用生态”等重要作用,成为各区域政府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措施。
长期以来,各类工程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问题,对国内建筑企业与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造成沉重负担。建筑企业饱受资金困扰,市场主体活力难以激发,相应的工程质量安全、合同守信履约、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也接踵而来,保证金管理服务创新势在必行。
工程保证保险能够通过较低的保费成本代替缴纳现金保证金,且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无需现金或实物反担保,以此大幅度盘活企业资金,节省资金使用成本,从而减少企业负担。以山东青岛为例,截至2021年7月20日,累计开展各类保证保险业务30584单,盘活企业资金约142亿元。
随着信息数字化技术发展应用,“互联网+招标采购”、“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管理模式催化着“电子保函”与“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的诞生与快速市场应用,在创新工程保证保险管理服务同时,也加速推进着政务管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进程,高效赋能政务服务和政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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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建筑市场普遍存在各类信用缺失问题,不仅扰乱着正常市场交易秩序,还为工程质量安全与工程合同履约造成风险威胁。究其原因,信用风险的根源在于市场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市场缺乏有效的信用管理机制。
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不仅能够打通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有效收集整合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的信用信息,并通过建立风险模式等技术手段有效识别、跟踪、评估、应对各类信用风险;还能通过系统接入、数据共享为市场信用监管提供依据,促进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构建全新的市场信用生态。